2022年9月18日 星期日

不以人廢言

英國戰犯法庭在戰後審判日軍的老田好次郎與芦田積兩名戰犯時,控方請到英國陸軍 Cross 少校擔任證人。Cross 少校作證時描述了他在1942年11月14日搭乘運俘船抵達基隆後,前往金瓜石第一分所的經過(如下圖)。


這群五百多人的英軍戰俘轉乘火車在瑞芳下車,揹著各自的個人裝備,開始步行上山。這些從南洋來的戰俘僅著熱帶地區的制服,而11月中的臺灣已進入冬季,當天還下著雨,因此對他們來說十分寒冷。於是沿路有越來越多的戰俘掉隊,卻慘遭日軍的拳打腳踢。上圖紅框裡的文字提到,許多體況較佳的戰俘丟下自己的個裝,去協助那些病弱的同袍,但是越走越多人脫隊,大家幾乎都把個人裝備拋棄路邊,只剩下公發的背包。

芦田積為自己辯護時則指出,日軍當天在瑞芳備妥一輛巴士和一輛卡車,跟隨隊伍運送掉隊的戰俘和無法攜行的行李(下圖紅框)。另有辯方的日軍證人也提出相同的證詞。

被告辯護人曾詰問 Cross 少校是否看到車輛尾隨在隊伍後方,Cross 回答沒有,只記得在瑞芳看過一輛日軍卡車,在上山途中有一輛巴士往隊伍行進的反方向駛過。不過 Cross 指出,在戰俘抵達金瓜石分所的兩三天後,那些沿途被棄置的行李大部分又被送到分所來。

第一分所戰俘中階級最高而擔任戰俘人事行政官(Personnel Administrator)的英軍少校 Crossley,在1945年戰爭結束後寫了一份報告《Report on No. 1. P.O.W. Camp, Formosa》,指出日軍並未替戰俘準備載運裝備的車輛,所以大部分的人走了一兩英里後就把個裝棄置,幸好(Luckily)有輛當地的公車把這些丟棄的裝備收拾起來(下圖紅框)。

來源:Nationaal Archief (荷蘭),Ian Wei提供

前兩年在臺灣出的一本戰俘相關書籍,提到戰俘從瑞芳徒步上金瓜石的慘況時,雖然提及有車輛把沿路棄置的包裹收集起來送往第一分所,卻是採用 Crossley 的說法,未指出是日軍派車。也許作者沒詳細讀過戰犯法庭的審判文件,所以不知道芦田積的辯護內容。但也可能是在看完審判文件後,認為芦田積所言只是在為自己脫罪,存心虐待戰俘的日軍怎麼可能好心準備車輛,而選擇忽略這個說法。

1942年瑞芳往金瓜石的路上,怎麼會有地方公車正巧經過,而且還好心沿路撿拾的行李,送到俘虜收容所?顯然芦田積對於日軍派車一事所言為真。只是大部分的人還是會相信剛好有公車經過的說法吧!



2022年9月4日 星期日

小軍官,大麻煩

1946年3月,設於中國重慶的聯合國戰罪審查委員會遠東及太平洋分會(簡稱戰罪會遠東分會)秘書長王化成,將一份美軍連絡組的備忘錄轉交給中國政府的外交部。該備忘錄指出,中國戰區美軍總部獲美國戰爭部授權審理四件日軍犯下的戰罪案,其中一部分戰犯在臺灣逮捕,經商准臺灣行政長官後,移至上海拘押

雖然先前中國政府已經同意美軍審理日軍在中國對美人所犯之戰罪案件,但中國外交部認為此同意似不能適用於日軍在臺灣對美軍犯下之戰罪案。而且外交部對美軍備忘錄所稱,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准其在臺逮捕戰犯,及中國政府同意美軍審理戰犯各節,因為皆未經外交途徑,致無案可稽。因此發函軍令部、司法行政部、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請進一步查明。

後來王化成告知,當初是軍令部李處長與美軍軍法官 West 少校兩人的口頭諒解,並未見諸書面文件(見下圖)。進一步詳查後,發現中美雙方是於1945年10月9日在重慶對美軍處理戰犯達成口頭協定。

左為王化成寫的批註 (國史館典藏號020-010117-0023)

司法行政部對於此案,認為未可輕易創設國際先例,而本國法權尤須兼顧周詳。那麼這位撼動中國法權的美軍 West 少校是何方神聖?

West 少校就是當時戰罪會遠東分會美國代表 George Atcheson, Jr. 的助理,不過他上任時的軍階仍為上尉(見下圖)。根據遠東分會的會議紀錄,West 在1945年2月23日首度以少校的身分與會。所以他與中方就處理日軍戰犯問題達成協議時,距升任少校還不滿一年。美軍這樣一個小軍官就可以跟中國政府的代表達成一項影響中國主權的協議,而且不必見諸文字,可見當時中國對於美國在處理戰犯上的予取予求,毫無討價還價的能力。

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致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信函中所提之 Willis West 上尉,與前述的 West 少校為同一人 (國史館典藏號020-010117-0052)

戰罪會遠東分會在1945年10月26日的第15次會議中,宣布 West 少校將離開分會,前往上海擔任的新的職務。

1946年1月底,中國戰區美軍在上海監獄設立的軍事法庭開始審理日軍戰犯。指標性的首案有關1944年12月在漢口失事的美軍B-29轟炸機組員遭日軍日軍虐殺的事件,擔任控方檢察官的,即為已經升為中校的 West。

West 中校在法庭文件上的簽名


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中華民國率先釋放全部日軍戰犯

1949年1月下旬,國民黨政府在中國大陸的戰事節節敗退,總統蔣介石眼見大勢已去,宣告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國民黨政府向位於東京的盟軍總部交涉,希望能把當時關在上海江灣國防部戰犯監獄的數百名日軍戰犯送往日本繼續執行,以免遭到共產黨殺害。1月29日,盟軍總部派出的軍艦從上海接運這些戰犯,於2月4日轉送至巢鴨監獄。

這份公文清楚記載了戰犯伊東忠夫轉監執行的日期。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B5018230601/0036/013.81/7529.2/1/005)

根據前軍法局局長徐業道在1951年的回憶(如下圖),當年一共移送了六百二十餘名日軍戰犯。

徐業道致參謀總掌周至柔的簽呈。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000000C/0038/1560/6000/3/10)

然而據盟軍總部的統計,國民政府在1949年1月底遣返回日執行的戰犯共250名,與徐業道回憶的數字差距甚大(如下圖)。學者 Sandra Wilson 在其著作《Japanese War Criminals The Politics of Justice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則指出國民政府遣返了251名戰犯,與盟軍總部的統計相差無幾。

Clemency on War Criminals. (日本国立国会図書館)

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在1952年提供了一份《中國判處罪刑解日盟總巢鴨監獄執行之日籍戰犯名冊》,共有126頁,每頁最多可填三名戰犯的資料(如下圖),但並非每頁都填滿三名,有的甚至整頁空白。因為頁數太多,我無暇一一清點統計,但即使每頁都填滿三人的資料,最多也是三百多人,所以顯然徐業道的回憶有誤,盟軍總部統計的250人應該比較接近事實。

最左欄是前述戰犯伊東忠夫的資料,可以看到他轉到巢鴨監獄的日期是昭和24年2月4日,紅圈表示當時他仍在服刑中。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000000C/0038/1560/6000/1/12)

二次大戰的大部分同盟國成員與日本在1951年9月8日簽訂了《舊金山和約》,當時中國已經一分為二,但無論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未參與簽署。中華民國政府則是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的1952年4月28日當天,與日本簽訂了《臺北和約》(又稱《中日和約》),同年8月5日生效。

舊金山和約第十一條戰爭罪刑之條文如下(中文翻譯取自維基文庫,其中我用紅字標示出來的「或」顯然與原文的「and」不符,特此說明),重點在於戰犯的赦免、減刑與假釋一定要得到審判國的同意。
日本接受在日本領土內外之「遠東國際軍事法院」,與「聯盟國戰爭罪刑法院」之判決,並承諾將執行就前述拘禁於日本之日本國民之判決。聯盟國對前述拘禁犯之赦免、減刑與假釋,基於單一或多數聯盟國政府之個別考量,基於日本政府之建議,得不予執行。受「遠東國際軍事法院」判決確定者,除經法庭之聯盟國政府代表多數議決,以及基於日本政府之建議,得不予執行。

Japan accepts the judgments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and of other Allied War Crimes Courts both within and outside Japan, and will carry out the sentences imposed thereby upon Japanese nationals imprisoned in Japan. The power to grant clemency, to reduce sentences and to parole with respect to such prisoners may not be exercised except on the decision of the Government or Governments which imposed the sentence in each instance, and on recommendation of Japan. In the case of persons sentenced by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such power may not be exercised except on the decision of a majority of the Governments represented on the Tribunal, and on the recommendation of Japan.

臺北和約第十一條規定「除本約及其補充文件另有規定外,凡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因戰爭狀態存在之結果而引起之任何問題,均應依照金山和約之有關規定予以解決」。然而中日雙方在議定臺北和約時卻協議不引用舊金山和約第十一條來處理戰犯,因此所有中華民國判刑之日籍戰犯均於和約生效時完全交由日方自行處理(如下圖)。

軍法局局長致參謀總長簽呈。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000000C/0038/1560/6000/1/23)

因為臺北和約少了必須由審判國同意才能處理戰犯的條文,所以在8月5日生效的當天,日本政府就將當時仍在巢鴨監獄服刑的88名中華民國審判日籍戰犯全數釋放。中華民國也就成為二次大戰後,第一個無條件釋放所有日籍戰犯的審判國!

外交部長致行政院簽呈。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號:A305000000C/0038/1560/6000/4/1)




2022年7月10日 星期日

黑貓中隊首次全程電子偵察任務

1968年1月7日,時任空軍總司令的賴名湯呈蔣經國:「美方為蒐集匪飛彈導引系統之最新資料以確定MK III新型電子反制裝備之可靠性設計電子資料蒐集任務航線二條(如紅藍線均不能照相)以作測試航線距大陸海岸五十浬左右使匪方有所反應但無危害以便蒐收資料本任務擬視天氣狀況實施之」,航線圖如下:

(國史館005-010202-00138-002)

簽呈中並未提及執行日期,所以並非申請任務許可。兩天後,賴名湯再度呈蔣經國:「明(十)日天氣適宜照相美方提議先執行U2照相任務一次航線如圖本任務仍係傾斜照相不進入大陸沿海岸外匪飛彈有效射程以外實施預計0900起飛1350降落」(005-010202-00138-003)。美方規劃的這次照相任務編號C028C,雖然獲蔣核可執行,後來仍因天候變化而取消。

11日,美方提議在13日執行編號C038C的電子偵察任務,全程以第17號系統蒐集共匪地對空飛彈陣地的電子訊號。我未在國史館找到此次任務的簽呈,根據中情局的資料繪製任務航線圖如下:

(底圖:Google Earth)

航線在杭州灣一帶明顯向黃海外推,這是中情局根據國軍方面的建議所作的修改,以避開岱山島上的匪軍機場,除此之外與賴名湯7日簽呈中的藍色航線類似。不過,C038C任務稍後也因為天氣不佳而取消。

黑貓中隊直到5月18日才成功執行首次全程電子偵察任務,編號C068C。我找不到中情局的相關資料,反而在國史館找到這次任務的航線圖如下:

(國史館 005-010202-00138-006)

我在寫《快刀計畫揭密》時,還沒看過這張航線圖,所以推論C068C是基於C038C的航線。現在看來,C068C比較像是1月7日簽呈中的紅色航線,但是延伸到東京灣(Gulf of Tonkin,或稱北部灣)。所以是我寫錯了,在此向廣大(XD)讀者們致歉!

2022年6月26日 星期日

BLUE SPRINGS I

1964年7月7日,由李南屏駕駛的 U-2 遭中共擊落,黑貓中隊的 U-2 任務暫時停飛。然而8月初爆發東京灣事件,美國亟需中、越邊境一帶的動態情報,卻又無法獲得國府同意讓黑貓中隊復飛。情急之下,中央情報局決定破例由美籍飛行員駕駛H分遣隊的U-2,從桃園起飛偵察中國的雷州半島與廣西一帶。由於此項任務極為敏感,美國政府高層遲不同意,所以最後破局。

8月12日,中情局臺北站代理站長蘇比與蔣經國開會,提出以無人飛機代替U-2執行偵照任務的請求。當天會談的相關記錄如下圖:

(國史館005-010301-00006-017)

美方將無人飛機偵照行動賦予BLUE SPRINGS的代號(註),首次任務編號5015,於8月20日執行。執行任務的Ryan 147B型無人飛機完成偵照後,按照預設航線飛到臺灣北部以降落傘下降,美方地面人員將其回收後,底片被送往關島安德森空軍基地,由美國第3航空師的人員沖洗調製。RDP78B05708A000500050006-8

【註】關於BLUE SPRINGS行動在臺灣進行的來龍去脈,請參考拙作《快刀計畫揭密》。

美軍在22日就完成5015任務底片的調製與判讀。此次任務底片約651英呎長,但幾乎全部都受到天候的影響。堪用的部分拍到海南島北部的海口機場,照片上可見28架MiG-15或MiG-17,另有一架Il-14運輸機,然而照片的品質也不理想。

(CIA RDP78T05439A000400020030-6)


2022年6月19日 星期日

另類的基隆城市博覽會

為期十天的2022基隆城市博覽會訂於6月19日落幕。巧合的是,美軍在二戰期間對基隆的空襲行動,也在77年前的6月19日結束。然而美軍在畫下句點之前,連續四天盡全力出動重型轟炸機猛炸基隆,決心將這座重要港口的功能摧毀殆盡。以下就透過美軍拍攝的照片,回顧讓基隆人驚心動魄的這四天。

1945年6月16日
美國陸軍第5航空隊第22轟炸大隊的24架B-24,與第43轟炸大隊的19架B-24,以260磅破片殺傷彈轟炸八尺門港內的小型船隻。第380轟炸大隊共有16架B-24以1000磅炸彈轟炸基隆港的設施,但是原定也要空襲基隆港的第90轟炸大隊,因故僅有一架B-24在基隆港投下1000磅炸彈,其他飛機改在高雄市投彈。

美軍空襲臺灣時,260磅破片殺傷彈常被用來攻擊飛行場上的飛機或地面防空火砲。這次美軍事先從偵照發現八尺門漁港停泊了數十艘中小型漁船,用260磅破片殺傷彈來對付這麼多木造船隻,會比1000磅有效得多。下圖即是260磅破片殺傷彈落在八尺門漁港的景象,可以看到它們的爆炸範圍比本文其他照片的炸彈小得多。編號1是現今俗稱正濱漁會的基隆漁港水產館,曾有地方耆老宣稱水產館貼的磁磚讓美軍無法從空中發現這座建築,各位如果在下圖看得到,就表示耆老是胡說八道。編號2的位置現在是阿根納造船廠遺址,當時是礦砂裝船場。

圖片提供: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GIS專題中心

1945年6月17日
由於第90與第380轟炸大隊被抽調前往支援第13航空隊在婆羅洲巴厘巴板(Balikpapan)的戰事,所以由第22轟炸大隊的23架B-24與第43轟炸大隊的18架B-24,以1000磅炸彈轟炸基隆的工業設施和車場。

下圖是兩張連續照片,可以看到1000磅炸彈爆炸產生的濃煙範圍大多了。

圖片提供: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GIS專題中心

圖片提供: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GIS專題中心

1945年6月18日
第22轟炸大隊31架B-24協同第43轟炸大隊的22架B-24,以1000磅炸彈轟炸基隆港殘存的設施及南側的商業住宅區。通常一個B-24大隊在同一次任務最多出動24架飛機,第22大隊盡全力派出妥善的飛機,才有辦法湊到31架。

美軍在以下兩張照片的同一區域分別標示Before與After,各位可以自行比較。



1945年6月19日
第22與第43轟炸大隊再次盡全力出動所有妥善的飛機,共有第22轟炸大隊的28架B-24,與第43轟炸大隊的23架B-24,以1000磅炸彈轟炸基隆港僅存的設施。

下圖是從第43轟炸大隊的隊史掃描檔取得,所以不是非常清楚,在照片右側可以看到基隆市區冒出大量濃煙。


美國陸軍第5航空隊在1945年對臺空襲期間,一共在基隆投下1840噸炸彈,總量僅次於高雄(統計表如下)。但光是6月的這四天就投下630噸,超過整個期間的三分之一,所以美軍在這個月對基隆港強攻就是要完全癱瘓它的運能。

美軍在1945年5月31日對臺北市的大規模空襲,在最近幾年的5月底都引起一番討論。基隆雖然沒有在一天之內被那麼多轟炸機空襲過,不過6月中一連四天遭美軍飛機狂轟濫炸,當時基隆居民心中的恐懼,也不該被後世忽略。

第5航空隊統計對臺灣六大城市的投彈量
資料來源:Fifth Air Force war against Japan (Formosa) 




2022年6月18日 星期六

火燒鹽水:一場烏龍

圖片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即使是日文不太好的人,應該也能從上圖這份南日本鹽業株式會社檔案中的漢字,推測出1945年6月18日這天中午有數十架P-38戰鬥機對鹽水街投下油脂燒夷彈,造成多名居民死傷。

事實上,美軍飛機這天原定的空襲目標並非鹽水。參與此次任務的第49戰鬥機大隊在隊史中記載(如下圖),當天任務的目的是要進行一次實驗,以驗證兩支戰鬥機大隊是否足以夷平一座臺灣的城鎮,而美軍選定的城鎮是南部的佳里。

第49戰鬥機大隊與第475戰鬥機大隊合計出動115架P-38,每架掛載一枚165加侖汽油彈。第475戰鬥機大隊首先投彈,當殿後的第49戰鬥機大隊飛抵時,目標區已經陷入火海。雖然有飛行員懷疑被炸的地點不是佳里,仍繼續完成任務。

美軍在第二天就知道誤炸了鹽水。幾天後,第49戰鬥機大隊與第475戰鬥機大隊的P-38再度進行這項實驗,這次麻豆在劫難逃……

下圖中兩名美國大兵在搬運的是165加侖副油箱,只要在油箱灌注汽油凝膠(napalm),就成為空襲鹽水和麻豆的汽油彈。


二次大戰中,美軍總共在臺灣投下174枚165加侖汽油彈(見下表)。1945年6月18日的鹽水空襲與22日的麻豆空襲中的投彈數,就佔了其中的171枚;另外三枚是第49戰鬥機大隊在4月24日轟炸鹽水港紙漿工業株式會社新營工場時投下。




2022年4月23日 星期六

位於臺北市的另一座前戰俘墓地

日前在臺北市福德街137巷一帶山坡發現的二戰聯軍戰 俘墓碑,引起文史界一陣騷動,甚至還發生墓碑遭竊之後又歸還的插曲。其實臺北市內還有一處曾經埋葬二戰聯軍戰俘的墓地,規模比福德街的小湖仔坡墓地更大。

這座墓地在日本時代稱為六四二番地第二共同墓地,就在臺灣俘虜收容第六分所北邊的山坡上,下圖的正中央可以看到墓六四二的文字:

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臺北市百年歷史地圖《臺北舊地籍圖:中山地政事務所》

根據日軍在戰後的統計,共有69名大直第六分所的戰俘被埋在這裡。這些戰俘的墓碑基本上是簡單的木製十字架,至於少數於戰後死亡的戰俘是否也有像小湖仔坡那種水泥墓碑,就要等發現實物才能確定。下圖是1945年9月2日死亡地戰俘Lines, Williams銘銘票的背面,他雖然熬到日軍戰敗投降,卻在真正重獲自由前命斷異鄉: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

美軍的偵察機在1945年4月1日曾拍到這裡的照片,但因為墓地沒有軍事價值,所以當時也不會知有友軍戰俘葬在這裡:

圖片來源:中央研究院臺北市百年歷史地圖《美軍航照影像(1945/4/1攝)》

目前此處仍是墓地,但不知是否仍有當年的戰俘墓碑殘存,由於面積很大,要探查並不容易。值得注意的是,墓地西邊不遠處有一座35快砲陣地,但似乎已在近年撤離。我一直很好奇,那35快砲要怎麼運來這裡,難道是利用旁邊的直升機起降場嗎?

2022年4月9日 星期六

埋在小湖仔坡墓地的戰俘

從福德街137巷8弄爬上小湖仔坡墓地,會先看到戰‌俘 Clack 的墓碑(下圖左),第二座墓碑則因風化雨蝕得相當嚴重(下圖右),在現場無法立即判定屬於哪位戰‌俘。

Clack 墓碑(註)所刻十字架下方第一行是臺灣俘虜收容所戰‌俘編號,第二行是姓氏加上名字縮寫,第三行則是死亡日期。以此作為比較的基準,可以看到上圖右戰‌俘編號最後一碼有個圓圈,應該是8或9的一部分,姓加名的長度則比 Clack E. A. 更短。

【註】Clack的墓碑在幾天前被人擅自從現場取走。後於4月11日歸還。

戰後埋在小湖仔坡墓地的戰俘名單如下,五人之中,僅有 Howe, John 的姓名比 Clack 還短: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

Howe 的銘銘票(下圖)右上方寫的戰俘編號是 1339,符合以上的觀察。其他四人之中,只有 Clack 的戰俘編號尾數是8或9。因此我推論這塊模糊不清的墓碑,就是英軍戰俘 Howe 的。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

第六分所也有戰俘在戰爭結束後死亡,葬在大直墓地。不知是否也有類似的墓碑遺留下來?


2022年4月5日 星期二

小湖仔坡墓地踏查

圖片來源:臺北市百年歷史地圖台北市舊地籍圖中坡

在楊燁兄的邀約下,今天前去上圖標示「墓」的小湖仔坡墓地,實地探查戰‌‌俘墓碑遺跡。從福德街137巷8弄往上爬,首先會看到前兩天貼出來的 Clack 墓碑,接下來的第二座碑風化雨蝕得相當嚴重,第三座墓碑則平躺於地面,下圖是轉正後的照片:

以保留最完整的 Clack 墓碑為參考,可見上圖這座碑上半刻有十字架與俘虜編號的部分已經斷落佚失,僅剩下模糊的姓名和死亡日期。經過簡單的影像處理後,可辨識出以下幾個字:

比對葬在小湖仔坡墓地的五位戰俘姓名,符合條件的只有英國戰俘 Leggett B. E. (有些文件寫成 Legett)的。根據台灣戰俘營紀念協會的網站,Leggett 死於1945年8月29日,日期的尾數符合上圖的那個數字 9。以下文件記錄的死亡日期也是8月29日。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

不過日軍開立的死亡診斷書所記載的死亡日期卻是8月28日(如下圖,注意姓氏寫為 Legett):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

這五名戰俘中,確定於8月29日死亡的是 Howe, John,但比對墓碑上的文字,不可能是他。因此我認定今天看到的第三座墓碑是屬於 Leggett (或 Legett)的。以下這份戰後英國軍方的文件,也根據日軍開立的死亡診斷書,確認死亡日期是 8月28日。

圖片來源:The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