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戰犯法庭在戰後審判日軍的老田好次郎與芦田積兩名戰犯時,控方請到英國陸軍 Cross 少校擔任證人。Cross 少校作證時描述了他在1942年11月14日搭乘運俘船抵達基隆後,前往金瓜石第一分所的經過(如下圖)。
這群五百多人的英軍戰俘轉乘火車在瑞芳下車,揹著各自的個人裝備,開始步行上山。這些從南洋來的戰俘僅著熱帶地區的制服,而11月中的臺灣已進入冬季,當天還下著雨,因此對他們來說十分寒冷。於是沿路有越來越多的戰俘掉隊,卻慘遭日軍的拳打腳踢。上圖紅框裡的文字提到,許多體況較佳的戰俘丟下自己的個裝,去協助那些病弱的同袍,但是越走越多人脫隊,大家幾乎都把個人裝備拋棄路邊,只剩下公發的背包。
芦田積為自己辯護時則指出,日軍當天在瑞芳備妥一輛巴士和一輛卡車,跟隨隊伍運送掉隊的戰俘和無法攜行的行李(下圖紅框)。另有辯方的日軍證人也提出相同的證詞。
被告辯護人曾詰問 Cross 少校是否看到車輛尾隨在隊伍後方,Cross 回答沒有,只記得在瑞芳看過一輛日軍卡車,在上山途中有一輛巴士往隊伍行進的反方向駛過。不過 Cross 指出,在戰俘抵達金瓜石分所的兩三天後,那些沿途被棄置的行李大部分又被送到分所來。
第一分所戰俘中階級最高而擔任戰俘人事行政官(Personnel Administrator)的英軍少校 Crossley,在1945年戰爭結束後寫了一份報告《Report on No. 1. P.O.W. Camp, Formosa》,指出日軍並未替戰俘準備載運裝備的車輛,所以大部分的人走了一兩英里後就把個裝棄置,幸好(Luckily)有輛當地的公車把這些丟棄的裝備收拾起來(下圖紅框)。
來源:Nationaal Archief (荷蘭),Ian Wei提供 |
前兩年在臺灣出的一本戰俘相關書籍,提到戰俘從瑞芳徒步上金瓜石的慘況時,雖然提及有車輛把沿路棄置的包裹收集起來送往第一分所,卻是採用 Crossley 的說法,未指出是日軍派車。也許作者沒詳細讀過戰犯法庭的審判文件,所以不知道芦田積的辯護內容。但也可能是在看完審判文件後,認為芦田積所言只是在為自己脫罪,存心虐待戰俘的日軍怎麼可能好心準備車輛,而選擇忽略這個說法。
1942年瑞芳往金瓜石的路上,怎麼會有地方公車正巧經過,而且還好心沿路撿拾的行李,送到俘虜收容所?顯然芦田積對於日軍派車一事所言為真。只是大部分的人還是會相信剛好有公車經過的說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