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4日 星期一

免於戰犯審判的分所長

曾任臺灣俘虜收容所金瓜石第一分所長的脇山吉雄,在戰後被列為戰犯嫌疑人,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於1946年1月下令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拘提到案。後者在清查之後,發現脇山吉雄已經在1944年底返回日本內地,住進廣島陸軍病院(如下圖)。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

臺灣俘虜收容所內涉及虐待盟軍戰俘的一干戰犯,在1947年由英軍設於香港的軍事法庭審判完畢,其中並沒有脇山吉雄,所以我們知道他並沒有被起訴。但是他到底為什麼可以躲過司法追訴?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

上個週末,我終於找到答案。位於東京的盟軍最高統帥總部,曾在1946年5月底命令日本政府將已經回到內地的臺灣俘虜收容所相關戰犯嫌疑人逮捕歸案。大部分嫌犯在一個月內被捕,但脇山一直未到案。日本政府在1947年曾三度提交脇山的診斷證明,最後麥帥總部在1947年10月判定脇山吉雄的病情不適合受審,將他從戰犯名單上除名(如下圖)。

(JACAR)